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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局解答10大疑问

1999-12-17 来源:生活时报 陈 君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再过两天,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紧急措施的实施将满一年。一年来,北京市大气环境的治理效果显著,但是一些人对在用车的治理存有疑议。为此,北京市环保局今天上午召开通报会,会议指出,每辆汽车花3000多元进行治理,使污染排放减少70%,是值得的。

据了解,来自媒体和车主的不同看法主要有以下10个方面:汽车制造厂违心地做了耐久性和匹配报告;北京市采用的治理方案早已被国外淘汰;北京市在强制推广国外某一厂家的产品;为什么只治理1995年以后的车辆;老车达新标,国际上没有先例;北京市不具备治理在用车的能力,实际治理效果差;治理后大量车辆出现不能正常使用、断火、加速无力、油耗增加、排放超标现象;在用车治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,是违法的;与国家环保总局、国家科技部、国家机械局发布的《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相违背;使用的油品不能保证。

在回答“为什么只治理1995年以后的车辆”时,环保局答,这部分车到2005年才陆续报废,使用的时间较长,同时这部分车技术状况相对较好,治理效果会更明显。针对其他问题,环保部门也都逐一做出答复:目前采用的电控补气加三元净化器技术,就是德国等国家大量采用的成熟技术;加速淘汰一是增加消费者的负担,二是国家要予以补贴,这显然不符合我们的国情,或者说我们还没有这个经济实力;至于汽车改装后动力性能差,多数是由于车主擅自拔掉了电控补气电源插头或保险;此外,在用车的治理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,符合环保法第十条的规定。另外,全国无铅汽油的生产量已达90%以上,各加油站销量达70%以上,应该说无铅汽油的供应和质量是有保证的。

不可否认,机动车的治理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客观地讲,受不同车况、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等客观条件的影响,确有少数车辆治理后出现问题,但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,从必须尽快改善首都的环境质量出发,作为一项过渡措施,目前采用的电控补气加三元净化器改造措施,是用其它任何办法都不能比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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